口耳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浩瀚历史的沉淀,是岁月刻下的印记,是人类留下的珍贵财富,它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,构成了绚丽多彩的人类世界。
塔吉克族是中国古老的民族,其主要聚居在新疆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,其余则分布在该县以东的莎车、叶城、泽普等县。帕米尔高原严酷的自然环境,塑造了塔吉克民族坚韧不拔的意志和一往无前的大无畏民族精神,并逐渐形成了塔吉克民族特殊的审美追求。他们视鹰为强者、英雄,在民间广布有关鹰的民歌和传说,甚至连舞蹈的起源都与鹰的习性、动态联系在一起,于是形成了“鹰舞”。
鹰舞是由舞蹈和鹰笛的曲调两部分组成。鹰舞为民间舞蹈,鹰笛的曲调也是民间流传下来的曲调。通过舞蹈的动作和不同的鹰笛的曲调,反映了塔吉克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,同时,也反映了青年男女的爱情生活。
鹰舞的动作和鹰笛的曲调都十分优美,富有特色,在新疆的民间的舞蹈中独树一帜。塔吉克族的鹰舞是塔吉克族民间的传统舞蹈,遇到节日和喜事,塔吉克人都要跳起鹰舞,以表达他们的欢乐心情。
跳鹰舞对场地没有严格的要求,既可以在舞台上跳,又可以在田间地头上跳,也可以在家里跳,只要有鹰笛和手鼓伴奏,塔吉克就可以翩翩起舞。塔吉克族的鹰舞通过舞者的手、脚、眼睛及全身的动作,表达丰富的情感。
塔吉克族舞蹈特色的形成和伴奏乐器及其特有的演奏方法分不开,鹰笛、手鼓、拉巴甫(热瓦甫)、布兰孜库姆、塔吉克式艾捷克都是其广泛使用的民间乐器。塔吉克族鹰舞主要形式有“恰甫苏孜”、“买力斯”、“拉泼依”等。
“恰甫苏孜”在塔吉克语中意为:“快速、熟练”,它既指节奏,又是即兴表演并带有竞技性的舞蹈形式,代表了塔吉克族舞蹈特有的风格。
其表演以双人对舞为主,形式活泼,舞者可自由进退,两三组同舞,亦可男女同舞。表演时多由一名男子邀请另一男子同舞,两人徐展双臂,沿场地边缘缓缓前进,如双鹰盘旋翱翔;随后节奏转快,两人互相追逐嬉戏,忽而肩背近贴侧目相视,快步行走,又蓦地分开跃起,如鹰起隼落,由低到高拧身旋转,扶摇直上,最后舞蹈在竞技旋转中结束。这些动态表现,显然是西域乐舞“胡旋舞”“胡腾舞”技艺的遗存与升华。
“买力斯”意为“特定节拍”,是以民乐伴奏或民歌伴唱为主的自娱性舞蹈,也常用来表演传统的故事性民歌,它以原地连续旋转为特色,妇女尤其喜欢。
“拉泼依”是家庭内只用一个热瓦甫伴奏的特定舞蹈形式,有时也在室外进行,其伴奏多用恰甫苏孜的曲调,伴奏者还可以边演奏边舞,舞蹈动作自由、轻快,技艺高的演奏者可把热瓦甫放置在肩上弹奏起舞。
塔吉克族鹰舞具有极高的社会价值和教育价值,是中华民族传统体育的宝贵资源。这一传统体育活动已成为塔吉克族人民在节日活动、劳动之余必不可少的健身形式,是广大塔吉克族人民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生活在这里世代的塔吉克族人民有了相当深远的影响。